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与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点。有的受害者因缺少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别依据,导致民事调解和诉讼困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准时保护。为预防这一状况的出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公告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别机构做鉴别。在验伤鉴别后应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鉴别结论,若是通过多次的验伤或鉴别,应将每一次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司法鉴别部门的鉴别结论保存好,无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留下这类证据有益于以后有关部门处置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可以作为证据准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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