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祸怎么样做伤残鉴别
发生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别的程序如下:
1.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残鉴别的委托信或委托书,司法鉴别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别人同意司法机关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情的司法鉴别;
2.司法鉴别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付委托人的委托事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
3.鉴别机构受理后,被鉴别者到受委托的鉴别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别;
4.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鉴别单位需要作出鉴别的结果,制作鉴别书,然后由被鉴别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别书取走,鉴别结束。
2、车祸做伤残鉴别的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你,车祸伤残鉴别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别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别。
3、车祸做伤残鉴别所需材料有什么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别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伤残鉴别申请书;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病历本;
4.就医记录;
5.手术记录;
6.检查检验材料;
7.需要的其它材料。
《司法鉴别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别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别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别的,应当向司法鉴别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别材料,并对鉴别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别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别材料的名字、类型、数目、性状、保存情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别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别材料包含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与其他与鉴别事情有关的鉴别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