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婚姻家庭 >

原配能否起诉小三,需要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www.cyuankj.com 2025-09-04 婚姻家庭

现实日常,存在很多第三者插足其他人婚姻的案例。第三者明了解他们有家庭,还仍旧不清不楚的和他们纠缠在一块,这给原配带来了非常大精神痛苦,是对原配的配偶权的侵犯。夫妻之间的配偶权是自然人身份权的一种,具备对世性。

通常情况下,原配没办法直接起诉第三者停止侵权;但也存在例外状况,如第三者散播不好的信息使得原配名誉权受损,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停止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假如侵害者行为达到减少夫妻一方社会评价、使其遭受名誉损害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假如影响很恶劣,波及人数广,导致原配名誉减少,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咨询
婚姻家庭律师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